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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0-03

【電車】-還好有人雞婆

 今天下午離開公司回家時,
 搭的是很古的普快車,
 是比較先進還有冷氣的那一種,  
 
 到了某一站的時候,
 有對約40幾歲的中年夫妻,
 一上車就循著手上的票走到我的座位旁,
 看看票看看座號,
  然後再看看我,
 我很自然的站起來,
 離開了原本的座位又找了其它的空位坐了下來,
 
 我的心裡開始思考剛剛發生的一切不對勁,
 現在的普快車還發售對號票嗎?
 不對吧....
 回想那對夫妻,
 簡樸的打扮好像還有一點點迷糊,
 我想大概是精神狀況不好,
 於是就把對號座位的事,
 當作可以理解的不尋常對待; 


 不過原先坐在我前面的乘客, 
 發現了不對勁也雞婆的問了那對夫妻,
 (以下台語發音)
 「現在的普快還有在對號入座嗎?」
 「ㄟ,請問一下,你們是坐什麼的,怎麼還有對號?」
 『有啊。』  
 「你們再看一下票,是嗎?」
 『有啊,這票上面有座號』
 「你們是坐普快的還是莒光的」
 『莒光的啊!』 
 「唉唷,不是啦」
 「這是普快的啦」隔壁的乘客也熱心的加入
 「你們要坐的莒光還沒來,在另一邊哦。」
 『是喔,這怎麼會是普快的』
 「趕快趕快,這不是莒光,趕快到另一邊等」
 
 那對夫妻又匆匆忙忙的下車了,
 臉上還是一副迷迷糊糊狀況外的樣子,
 真是令人擔心,
 我的心裡又冒出另一個想法,
 
 好險,好險有那位先生的雞婆, 
 雞婆多問了一下,
 像我不多問不理會的自認倒楣
 一定是多數人的反應,
 替那對夫妻開心,
 能遇到這麼機警、熱心的人,
 化解了一次錯誤的發生, 
 
 如果我們能夠不自私不貪心
 甚至是像這位好心的先生, 
 主動關懷發現需要,
 這社會一定處處溫暖, 
 雞婆也是一種學問
 一種生活美學。 
 
 

2007-09-30

【該怎麼花錢】何晃奇創造大創意

台灣有一大堆苦命的上班族,
包括我也是,
每天都在為了要吃65塊的便當,
或是要不要吹冷氣省點錢,
來為下一次要和朋友聚會多存一點娛樂基金,
每次大樂透又連摃幾期就會
開始搜辦公桌上和抽屜的零錢集資,
確實啦,誰不想要有多一點點錢,
最好是尾數多一點點零也OK啦。
 
這世界上在金字塔頂端的富豪人數也不少,
如果全部都搬到蘭嶼,
蘭嶼一定馬上因為太重下去沉3公分,
在這樣人數眾多的富豪世界中,
要怎麼花錢花的又酷又炫又不低調,
這個用腦程度絕對也不輸給
我們這些窮老百姓苦心精研如何省錢之術; 

 
有人花1億美金到月球踏青,
有人花99億台幣買小島當國王,
有人花500萬台幣救台灣流浪狗,
有人花1萬5到涵碧樓睡一晚,
反正有人想花錢什麼鬼都有啦,

今天我在新聞看到台灣人的大創意,
雖然不是什麼超級大富豪,
但是仍然可以用一點點的錢玩出新噱頭,
引述新聞報導:

蘆竹鄉衛生所主任"何晃奇",被檢警查出,
他兩度在汽車旅館內,
和14歲的雛妓以每次5000塊的價格,
在汽車旅館內進行性交易,
何晃奇辯稱雙方只有單純聊天。
 
太驚人太厲害了,
居然花5000塊跟一個小妹妹聊天,
是怎樣是去上卡內基一對一無敵進階班嗎?

5000 塊純聊天,酷斃了。
 
     
 

2007-08-03

【電車】-我要的並不是簡單的照片

  
      捷運偷拍女子臉部、大腿 男子判無罪?!
 
 前天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,其實我有點嚇到,
 這件事情我在之前也和幾位朋友討論過,
 我拍照非意途窺探第三人的個人隱私,
 也沒有把這些照片做為商業利益上的使用,
 但是這到底是不是一個可以訂出對錯的議題,
 造成第三人心理傷害就應該給他一點懲罰及教訓嗎?
 這沒有標準也很難定義,
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入鏡,讓我想到隨處埋伏的街頭攝影機,
 對於個人權益的殺傷力也是不差,
 
 法官說了一句話,我覺得大家可以思考一下,
 「捷運電車車廂內屬於公共空間,個人的穿著長相就算沒有拍照,
  車廂內其它乘客也都能馬上看得到,故此不算是隱私。」
 
 但不算隱私也不代表能任由拍照或其它意途不明的行為。
 可是我還是會繼續記錄這社會中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小事情和小人物,
 
 我想哪天我被抓走或是在車上被痛打一頓,我會大喊,
 「我是上帝派來帶領人類走進天堂的門」 


   

 
 
 
 
  看到這些照片,我很開心我留下了按下快門時的瞬間,
  這些照片中,重點不是在於人物的喜感或是美貌,
  而是我從他們身上看見的故事。
   

2007/08/01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北市一名男子在捷運上拿手機偷拍女子大腿和臉部,被移送法辦,
法官認為這兩個地方不算「隱私部位」,判決無罪,判決一出,
搭捷運的女孩子直呼「太離譜」!
 
伍姓男子在捷運上拿手機偷拍一名穿裙子的女孩,目標是大腿和臉,
女孩子發現後,在西門站口報警抓人,伍姓男子被依妨害秘密移送法辦,
沒想到,法官判無罪,理由是大腿和臉不是身體隱私部位,
讓搭捷運的女孩子直呼離譜。

判決書也說,雖然拍攝動機可議,而且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傷害,
但是捷運車廂算是公共場所,搭捷運是公共行為,所以沒有秘密的問題。

女孩子夏天穿清涼一點,豈不是大家都可以亂拍?
女孩子的感受沒有被法律照顧到,法官只知道墨守法條成規,
到時候捷運車廂裡,有心人一天到晚拍個不停,誰還擋得了? 
 
  
    

2007-07-14

【找老師】先搞清楚自己

很小的時候,我也像大部分的小孩一樣,
被媽媽抓去學一些東西,
例如:心算、游泳、作文....等,
不過很奇怪就是怎麼我都沒機會去學畫畫?
 
我不認為學任何東西,
非得去找一個很厲害很會教的老師,
我的意思是學任何東西並非一定要找老師,
如果沒有找老師學,沒有學成是應該的,
找了老師還是沒學成,
是老師的問題也可能是自己沒天份。 


 
學習本來就有很多方法,
每一種方法對於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效果,
所以有普遍適用的方法,沒有對錯的方法,
在學習的過程中沒辦法了解自己、分析自己的能力傾向,
最重要的是未擁有自我管理能力,
具備自我學習、自我探索、
自我突破的基本自我成長態度,
那任何方法都會造成壓力,
消磿對學習的熱情。

反之,有健全的建設,
才能做有效的學習,
不論使用何種方法,
皆能使其發揮效應,
莫讓[找老師]成為自己學習的依賴,
把老師當保姆,
老師對於你學習的成效並沒有絕對的責任,
但學習者必須有對自己負責的認知。
 
 上述是給某些搞不清楚孩子的問題的父母 
  和自己也放空愰神跟著父母團團轉的小孩

 絕對沒有和老師作對之意。︿︿"
  
-----------------
 
 孩子都這麼大了,
 他想做什麼要必須自己去想辦法,
 就像Maryjane說的,
 就是有這種直昇機父母,
 什麼事都要幫小孩子安排好,
 哪天小孩子說走路會腿酸,
 要不要幫他買輪椅?